•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18:17:04 股吧网页版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H股公告(續展持續關連交易)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新 天 綠 色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56)

續展持續關連交易

(A)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新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
於同日訂立的接收站使用協議。根據接收站使用協議,曹妃甸公司將向新能供應鏈提供LNG
接收站服務。接收站使用協議自2023年8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2年12月31日止。接收
站使用協議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已於2023年8月8日獲本公司獨立
股東批准。本公司擬設定接收站使用協議下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的年度上限。

(B)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8月29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新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於同日訂
立的天然氣管道輸送服務合同。該合同將於2025年12月31日屆滿。於2025年12月10日,新
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訂立管輸服務合同,據此,於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
內,曹妃甸公司將繼續向新能供應鏈提供天然氣管道輸送服務。

(C)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11月24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河北燃氣及曹妃甸公司於同
日訂立的天然氣服務框架協議。該協議將於2025年12月31日屆滿。於2025年12月10日,本
公司與河北燃氣及曹妃甸公司訂立天然氣服務協議,據此,於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
31日期間內,河北燃氣將繼續從本集團採購LNG,及曹妃甸公司及╱或本公司的其他附屬公
司將繼續向河北燃氣提供LNG相關服務。

新能供應鏈為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河北建投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直接及間接合計持有本公司 52.43%的股權,並持有曹妃甸公司及河北燃氣各自10%以上的股權,因此曹妃甸公司及河北燃氣 均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因此接收站使用協議、管輸服務合同及天然氣服務協議下之交易均 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下本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接收站使用協議、管輸服務合同及天然氣服務協議下曹妃甸公司及╱或本公司的其他附屬 公司提供相關服務(經合併計算後)所適用的最高百分比率,以及天然氣服務協議下河北燃氣采購 LNG所適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故該等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下有關申 報、公告及年度審閱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A) 接收站使用協議下之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新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於同
日訂立的接收站使用協議。根據接收站使用協議,曹妃甸公司將向新能供應鏈提供LNG接收站
服務。接收站使用協議自2023年8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2年12月31日止。接收站使用協議
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已於2023年8月8日獲本公司獨立股東批准。本公
司擬設定接收站使用協議下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的年度上限。

接收站使用協議的主要條款

日期: 2023年6月30日

訂約方: (i) 新能供應鏈;及

(ii) 曹妃甸公司

期限: 自本公司獨立股東批准之日(即2023年8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2年12
月31日止。

服務內容: 曹妃甸公司將向新能供應鏈提供LNG接收站服務。在唐山LNG項目二階段
整體投產前,新能供應鏈每年享有使用不超過255萬噸(相當於約35.7億立
方米)LNG接收站服務量的權利;在唐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