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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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新 天 綠 色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56)
續展持續關連交易
(A)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新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
於同日訂立的接收站使用協議。根據接收站使用協議,曹妃甸公司將向新能供應鏈提供LNG
接收站服務。接收站使用協議自2023年8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2年12月31日止。接收
站使用協議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已於2023年8月8日獲本公司獨立
股東批准。本公司擬設定接收站使用協議下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的年度上限。
(B)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8月29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新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於同日訂
立的天然氣管道輸送服務合同。該合同將於2025年12月31日屆滿。於2025年12月10日,新
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訂立管輸服務合同,據此,於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
內,曹妃甸公司將繼續向新能供應鏈提供天然氣管道輸送服務。
(C)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11月24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河北燃氣及曹妃甸公司於同
日訂立的天然氣服務框架協議。該協議將於2025年12月31日屆滿。於2025年12月10日,本
公司與河北燃氣及曹妃甸公司訂立天然氣服務協議,據此,於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
31日期間內,河北燃氣將繼續從本集團採購LNG,及曹妃甸公司及╱或本公司的其他附屬公
司將繼續向河北燃氣提供LNG相關服務。
新能供應鏈為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河北建投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直接及間接合計持有本公司 52.43%的股權,並持有曹妃甸公司及河北燃氣各自10%以上的股權,因此曹妃甸公司及河北燃氣 均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因此接收站使用協議、管輸服務合同及天然氣服務協議下之交易均 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下本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接收站使用協議、管輸服務合同及天然氣服務協議下曹妃甸公司及╱或本公司的其他附屬 公司提供相關服務(經合併計算後)所適用的最高百分比率,以及天然氣服務協議下河北燃氣采購 LNG所適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故該等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下有關申 報、公告及年度審閱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A) 接收站使用協議下之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新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於同
日訂立的接收站使用協議。根據接收站使用協議,曹妃甸公司將向新能供應鏈提供LNG接收站
服務。接收站使用協議自2023年8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2年12月31日止。接收站使用協議
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已於2023年8月8日獲本公司獨立股東批准。本公
司擬設定接收站使用協議下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的年度上限。
接收站使用協議的主要條款
日期: 2023年6月30日
訂約方: (i) 新能供應鏈;及
(ii) 曹妃甸公司
期限: 自本公司獨立股東批准之日(即2023年8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2年12
月31日止。
服務內容: 曹妃甸公司將向新能供應鏈提供LNG接收站服務。在唐山LNG項目二階段
整體投產前,新能供應鏈每年享有使用不超過255萬噸(相當於約35.7億立
方米)LNG接收站服務量的權利;在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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