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举牌“大户”收警示函!
12月9日,河北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人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9月23日,长城人寿增持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天绿能”)股票100万股,增持后合计持有新天绿能股票2.104亿股,占新天绿能总股本的5.0027%。9月24日,长城人寿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上述交易行为。
河北证监局称,长城人寿在持有新天绿能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新天绿能股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河北证监局要求,长城人寿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河北证监局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长城人寿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于2005年9月20日正式成立,公司总部设于北京,注册资本金68.39亿元,总资产规模超1600亿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近两年来,长城人寿在资本市场表现活跃。除新天绿能外,长城人寿年内还先后举牌了中国水务、大唐新能源、秦港股份三家上市公司。
具体来看,2月20日,长城人寿买入中国水务股票200万股,共计持有中国水务8200万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235%;3月5日,长城人寿买入大唐新能源股票300万股,共计持有大唐新能源3.64亿股,持股比例提升至5.0043%;6月16日,长城人寿买入秦港股份440万股,共计持有秦港股份2.794亿股,占其总股本的5.0005%。
2024年,长城人寿举牌次数更是高达5次,占全年险资举牌总次数的四分之一,举牌对象包括无锡银行、江南水务、城发环境、赣粤高速、绿色动力等。
对此,长城人寿曾回应称,公司致力于对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民生领域投资、能源领域投资的安全资产进行深度研究,积极布局港口、高速公路、能源、水务、环保类上市公司,并将ESG(环境、社会与治理)和新质生产力作为重点投资方向。
但从业绩来看,长城人寿的表现不甚理想。今年前三季度,长城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14.55亿元,同比下滑5.92%;实现净利润1.56亿元,同比下滑超70%。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2.21%、153.84%,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4.6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