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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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3 - 12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5920_A02号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5年度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5920_A02号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思琦
中国 北京 2026 年 3 月 25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1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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