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周文港
本人自 2025 年 7 月 25 日起,经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文港,45 岁,现为香港城市大学首席及常务副校
长高级顾问、计算学院数据科学系实务教授、亚洲联合基建集团服务有限公司主席顾问。本人同时出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政协常务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特首政策组专家
香港太平绅士等公职。本人一直从事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发展、应用公共政策、华人家族企业、"一带一路"倡议、高等教育发展等研究。本人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选举委员会界别)、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主席,获香港浸会大学社会科学院一级荣誉文学士、香港大学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经济社会学)等学位。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
议。自 2025 年 7 月 25 日起,本人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
职。任职后本人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及股东会,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董事 以通讯方 缺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式参加次 委托出 席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次 议 会的次数
数
周文港 7 7 7 0 0 否 1
(二)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25 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本人在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其中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作为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各专门委员会运转顺畅,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相关议案顺利通过专门委员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提名委员会 杨晶磊、曹欣、张旭蕾、周文港、陈奕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周文港、曹欣、李连平、陈奕斌、刘斌
(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非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2025 年,作为独立董事主要在审议半年度报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就中期商定程序结果进行沟通,以确认相关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如下方式保障现场工作
时间,以期达到更好地履职效果。一是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二是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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