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19:18:41 股吧网页版
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在东方证券大厦 15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
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董事 1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投资”)、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以下统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上海证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如下:

1.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百联集团、国泰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上海城投合计持有的上海证券 100%的股权。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公平协商后确定。

公司通过发行 A 股股份的方式向百联集团购买上海证券50.0000%股权,向国泰海通购买上海证券 18.7400%股权,向国际投资购买上海证券 16.3333%股权,向国际集团购买上海证券 7.6767%股权,向上海城投购买上海证券 1.0000%股权;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泰海通购买上海证券 6.2500%股权。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国泰海通购买上海证券 6.2500%股权,应支付的现金对价具体金额按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乘以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确定。

3.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4.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百联集团、国泰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上海城投。

百联集团、国泰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上海城投分别以其各自持有的上海证券的 50.0000%股权、18.7400%股权、16.3333%股权、7.6767%股权、1.0000%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5.发行 A 股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 A 股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