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陈汉
本人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规定要求,独立客观地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2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公司全年共召开9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表决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董事会所表决的议题均投票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陈汉 9 9 7 0 0
(二)列席股东会次数
公司全年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 2 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亲自出席。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外,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调研公司营业部等会议或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6 次现场沟通,对公司合规风控底线、国际税收改革、ESG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考核与薪酬情况、选聘董事、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监督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及业务状况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分析,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2 次股东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会议活动,主动倾听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战略发展、市值管理工作、财
富管理业务等情况的想法与问题,对相关决策及公司治理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会议、调研公司营业部等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并按规定制作工作记录,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要求。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对本人履行职责也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并高度重视与本人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保持日常联系和工作落实。公司定期编制《董事会简报》《合规与风险管理综合报告》《合规专递》《反洗钱季度工作简报》等材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和运行动态,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还组织本人参与“洗钱风险防范与反洗钱工作履职重点”专题培训,并向本人传导《上市公司董监高亲属违法买卖公司股票案例汇编》《东方证券 2025 年廉洁诚信从业专项培训》等文件材料,全方位协助提升本人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分别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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