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其资质条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执业情况良好。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少华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上市公司审计 1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制定了全面、合
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分摊、商誉减值、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减值等。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信永中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及资源配置等均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认为,其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公允客观的立场,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审计行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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