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5年12月17日起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调研,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付晓萍,理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2025年12月1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融和电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曾任Evotech Management Corp.分析师,Canaccord Genuity投资银行经理,华兴泛亚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经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大客户总监、网约车北京总经理、战略总监,北京汇通天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履职时间短,现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出席率100%。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了解信息等,积极参与审议议题的讨论,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在本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审议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一次,进行“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未
召开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不存在应出席而未出席的情况,出席率为100%,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确定2025年度审计计划。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场、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情况汇报,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调研等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除现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外,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做到预先审查,并就相关事项向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利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等时间到公司生产一线现场考察、列席公司党委会、办公会会议,也通过现场或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并组织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两次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公司的调研及内部经营会议,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关注到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董事7名,聘任了包括财务总监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8人次,程序合法规范。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本人在公司履职时间尚不到1个月,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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