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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5:37:45 股吧网页版
福成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规范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长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明确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作出,并且有明确具体的授权事项、内容和权限。

第六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条 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需求,董事会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一)审计委员会;(二)提名委员会;(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二)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须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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