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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59:41 股吧网页版
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克运)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克运

本人自 2025 年 7 月起担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背景优势,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克运,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
某部研究室主任。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被聘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
事。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仅此 1 家。

本人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相关性,这有助于本人从产业和技术发展角度理解公司战略与运营,且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
断的任何关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本人任职资格、独立性已根据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已发表独立性声明。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应出席 4 次董事会会议,均以现场或通讯
方式参会;应出席 2 次股东会会议,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每次会议前,本人都提前获取并仔细研读会议材料,就审议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会议中,本人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独立 情况

董事 董事会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股东会 亲自
姓名 应出席 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 席次数 次数 应出席 出席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王克运 4 4 3 0 0 2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运用装甲车辆领域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围绕公司产品研发、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秉持独立公正原则,立足专业视角提出务实可行的建议,高效助力董事会
决策、提升治理效能。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担任董事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参加了 3 次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会议,1 次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讨论,未出现缺席会议情况,也未对公司以上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应出席 3 次,均亲自出席,分别就公司关联交易、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计划等事项展开讨论,本人就募集资金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给予了专业建议。

(四)日常履职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通过参与董事会、股东会,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研发现状,积极与科研技术团队沟通,从装甲车辆研究、工艺研发等专业视角提出针对性建议。报告期内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在本人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职,
深入研究公司报送的各项文件,持续跟踪重大事项及政策动态对公司的影响,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审慎发表意见,对关联交易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与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事务所保持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保障相关报告中真实呈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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