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一机”、“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内蒙一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70,571 股。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95,000 万元(以下简称 2016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5,473.6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526.3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16〕001239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 181,711.87 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 95,026.82 万元和支付对价 7,499.75 万元),
本年度使用 19,034.87 万元(含项目投入 10,516.6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8,518.24
万元),现金管理余额 6,000 万元,资金余额 3,856.94 万元(为在建项目资金、已验收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7 年 1 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此外,公司于 2025 年 2 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放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尚未使用的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 账户状态
余额
中信银行包头支行 8115601011900145403 / 2024 年已
内蒙古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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