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3
公告编号:2019-052
证券代码:871477 证券简称:中凯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南京中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589420664B
承诺主体名称 李杏彬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19)年(11)月(29)日
承诺有效期 一个月
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承诺履行期限
15 个自然日内
承诺结束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19-052
承诺主体:李杏彬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李杏彬为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李杏彬承诺于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15 个自然
日内;
3、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承诺期间内将经股东盖章或者签字的书面要求文件原件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至公司,文件内容为“请求回购股权,姓名,身份证号,要求回购的股份数”。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股份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取得股份时的交易流水单,则视为其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前述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联系人:赵志杰,联系电话:025-58786080。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 (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回购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量。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同意的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主体)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公告编号: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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