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6-03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岗位履职要求,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和特
别奖励构成。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安全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高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 50%,具体核定与兑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绩效考核结果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确定,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按税后 8 万元/年标准执行,
每季度发放一次,不额外领取其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和特别奖励构成。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安全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高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 50%,具体核定与兑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绩效考核结果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确定。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本方案所列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工作调整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期限据实核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关联企业重复领取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任何形式的薪酬报酬;
4.本方案所述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含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
5.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发放情况。
五、审议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因委员焦殿志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因公司董事焦殿志、朱四一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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