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3月13日上午9:30,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张航先生、马永胜先生、卢之翔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王益民先生、沈华玉先生和裴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生长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出具了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控股子企业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的自查自纠结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二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5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4年至2024年年度以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形成决议意见:1.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二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5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1,745,454.41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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