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跃堂)
本人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王跃堂:男,1963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南京大学管
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做访问学者,曾在香港岭南大学从事合作研究。兼任江苏省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实证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美国会计学会会刊以及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40 余篇。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教育部十五规划项目以及财政部重点会计课题等。曾获得中国会计学术界的三大全国性学术团体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教授会、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的科研奖励。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2025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参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加会议
王跃堂 8 8 0 0 否 4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具
体出席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王跃堂 5 1 -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
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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