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1986年,于2012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
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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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025 年 9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年
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就审计工作时间表、审计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年度
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果的情况汇报,并对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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