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简称“报告期内”),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开展了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工作,现将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组建第四届董事会,并设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现由3名成员组成,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分别是李燕、张树武、李小荣,全部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委员会召集人由李燕担任,她在会计专业方面具有丰富的学术与实践经验。
二、履职与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听取公司年度审计相关情况,对公司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包括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等,并将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5年2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2025年4月,召开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2024年度公司年审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和重点事项;
(三)2025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8项议案,并听取《2024年下半年大额以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检查报告》《2024年下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项报告;
(四)2025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5年6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共2项议案;
(六)2025年8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办法》的议案,并听取《2025年上半年大额以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检查报告》《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项报告;
(七)2025年9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2025年10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九)2025年10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2025年12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十一)2025年12月,召开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信永中和会计师汇报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安排。
上述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董事会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发挥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均了解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包括听取公司汇报、了解有关信息,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提出有益的建议等。
三、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承担公司外部审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计划与安排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对年审工作情况和重点事项进行了听取和研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
经审核,公司向信永中和支付的2025年度审计费合计265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指导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听取2025上半年公司大额以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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