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支持董事会科学有效运作,董事会对内设委员会设置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委员会名称
为进一步明确战略与社会责任的一体性,凸显社会责任在公司战略中的核心位置,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除名称调整外,委员会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不变。
二、调整董事会艺术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艺术委员会设立以来,收到不少来自产学研界的参与意向。为进一步凝聚专业力量,依据工作规则对成员予以调整,吸纳补充电影艺术、市场、剧集领域专家 14 名。调整后,董事会艺术委员会成员共 52 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组建董事会科技委员会
为健全与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科技战略实施、重要项目研究上的专业作用,增设董事会科技委员会(简称“科
技委”),为董事会和公司提供专业建议、战略支撑与资源链接。科技委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外部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研究科技创新应用的政策与趋势;为公司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提供指导和建议;评估及指导公司重要技术项目;评估及指导公司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事项。
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该细则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关于修订<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之日起实施。科技委完成组建工作后,将另行公告人员组成及相关情况。
四、调整董事会专委会分类
为更好支持董事会科学有效运作,按职责方向对委员会进行分类定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聚焦治理建设、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方向,履行监管要求的法定职责,承担决策前置研究把关任务,委员全部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包括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专业咨询委员会:聚焦艺术创作、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向,发挥智库研究、专业咨询与资源链接作用,委员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专家担任。包括艺术委员会、科技委员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艺术委员会成员
(2026 年 4 月)
主任委员:傅若清
副主任委员:高山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伟 王红卫 文牧野 尹 力 尹 露 冯小刚 宁 浩 左 懿
刘震云 刘 寅 刘晓世 孙海鹏 许宏宇 江志强 李少红 沈 严
陈凯歌 陈可辛 陈思诚 陈廖宇 陆 亮 吴 京 张 冀 张永新
林 木 易 巧 郜 昂 郝 为 饶晓志 钟 锐 赵 非 赵小丁
赵晓时 郭 帆 贾樟柯 秦海燕 徐 建 扈 强 黄建新 曹 盾
程 耳 董润年 韩 延 韩 寒 游晓颖 路 阳 管 虎 廖 拟
廖祥忠 霍廷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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