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31,378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659%。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1.989元/股加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
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安爱众”)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不能继续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调动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继续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三)2024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项获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广安市广安区政府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相关规定完善程序后组织实施。
(四)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
(七)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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