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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37:42 股吧网页版
北矿科技:北矿科技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及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制定《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及独立董事的意见,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应优先于股票股利,即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发展所处阶段、股东诉求、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4、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10%;

6、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因上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差异化的分红政策安排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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