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在汇鸿大厦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现场参会 5 名,董事刘明毅先生、独立董事
丁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 年年度报告》
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文号: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21270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04,872,262.87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现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22,424,331.9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76.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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