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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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一)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豪中锦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豪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中天”)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拟通过弘业期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二)本次交易是基于实际经营需求,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或降低市场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为目的,有助于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延龙、丁 宏、巫 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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