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
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尊农、乔久华。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二)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风范股份(601700.SH)、国信股份(002608.SZ)、吉鑫科技(601218.SH)、赛福天(60302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风范股份(601700.SH)、江苏有线(600959.SH)、吉鑫科技(601218.SH)、苏能股份(600925.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几年复核过恒瑞医药(600276.SH)、江苏有线(600959.SH)、悦达投资(600805.SH)、苏能股份(600805.SH)、协鑫集成(002506.SZ)、欧圣电气(301187.SZ)、磁谷科技(688448.SH)、华西股份(000936.SZ)等上市公司。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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