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武汉同力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贺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反映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总经理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反映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与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同力智能系统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2019-004)、《武汉同力智能系统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反映公司2018年度运营的基本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的要求》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财务报告,该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应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武汉同力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项说明》,审核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全国中小企
知》(股转系统公告〔2018〕2533号)的要求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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