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0:46:45 股吧网页版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志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志旺)

本人作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务虚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经营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志旺,男,1969 年 1 月出生,法学硕士。曾任浙江导司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各项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向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获取任何未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始终保持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确保履职行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5 次(其中现场会议 2 次,
通讯表决 13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股东会 3 次,出席率均为 100%。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跟进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广泛收集决策所需信息,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会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对审议事项进行独立判断,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慎考量各项议案的授权范围、合理性与潜在风险,本人对任期内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本人作为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围绕定期报告编制、财务状况、业务运营及内控有效性等核心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研讨。本人认为,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事项审批及披露规范,决策过程合法有效,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度,会议重点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履职过程中,本人聚焦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的必要性、潜在风险,严格把关被提名人员任职资格,对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议,确保决策过程公允、科学、公正。

(四)参与务虚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共出席 3 次公司务虚会议,围绕战略发展核心
议题开展深入研讨。立足宏观背景研判,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下属核心产业的政策动态走向、战略布局规划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通过深度参与战略研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咨询作用,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投资策略以及合规性管理和运管风控要点给予了建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
作,针对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详细掌握各项工作细节;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研讨审计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动态。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业绩说明会、务虚会等时机,预留现场办公时间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经营财务状况并交换意见。日常工作中,通过 1 次专题会议、3 次视频会议以及多次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