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各次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沈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历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院长助理;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访问学者。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且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4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9 次,出席会议 9 次,其中现
场出席 0 次,通讯方式参加 9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9 次,本人
应参加会议 6 次,出席会议 6 次,均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所有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对审议事项,本人于会前充分准备并认真阅读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作用。报告期内,未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经历了 4 次调整,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于 11 月 5 日起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于 12 月 23
日起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8 次,本人均出席
了应出席的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于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董事候选人提名、日常关联交易、发行永续中票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作出了独立客观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公司和管理层也能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和便利的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往来。公司在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召开前,均及时、准确、完整地将会议资料发送给本人,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四)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本人任期内未发生年报审计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对关于公司与陕西新能联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防爆无轨胶轮车采购
合同的议案等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客观、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子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指标符合公司担保条件,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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