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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客观意见,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五位委员,原委员周四新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辞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相应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姚圣、裴仁彦、王敏、李桂臣,职工董事赵世通5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姚圣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9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会
议,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年报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讨论,形成审计工作计划,同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启动聘请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选聘。

(二)2025 年 2 月 6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选聘外部审计机构邀请招标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邀请招标文件开展选聘工作。

(三)2025 年 3 月 8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会
议,审阅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以该财务报表为基础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结果的议案》,认为本次招标工作组织规范、程序合法、评审标准客观公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需求。

(四)2025 年 3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8 项议
案,同意将其中 4 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5 年 8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修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工作

1.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其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审计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
联关系,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提供审计服务,始终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审计成员具备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要求,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聘请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建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选聘。在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对招标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根据评标结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370 万元,其
中年报审计费用 2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8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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