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实施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 2025-019 号公告。
(二)2026年5月1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59.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回购最高价格28.3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5.95元/股,回购均价16.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00.91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5月15日披露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333,360,000 100 7,333,360,00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 60,597,200 0.83
股份总数 7,333,360,000 100 7,333,360,000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60,597,2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
计划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
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
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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