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
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仅限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原料及产品,主要目的是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第三条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应以套期保值、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服务主业为原则。
第四条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授权管理、预算与审批管理、业务流程管理、风险管理及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所示:
董事会
期货业务分管领导
期货业务操作交易 期货业务归口管理 期货业务风险管理 期货业务监督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审计部)
(销售公司) (财务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
第六条 根据权限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上限以及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根据公司提交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进行评价,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
第七条 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分管领导根据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授权负责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管理和审批工作。
第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年度预算;负责资金特别是保证金的监测;负责与经营管理部对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交易)部门提交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进行会审;负责审核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报告;负责审核套期保值业务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审核公司与期货公司的资金收付业务;负责套期保值财务处理等相关工作;部门内设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开展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资金调拨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其他与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事项。
第九条 销售公司是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操作(交易)部门,负责编制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按照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规范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负责定期编制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报告;负责定期向公司期货业务分管领导报告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负责监控市场行情,根据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执行交易;负责根据公司保证金情况,确定套期保值头寸限额;负责成交情况的结算处理;负责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经营管理部是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公司遵守有关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制度情况;负责监控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情况,定期审查操作(交易)部门的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计划和业务方案;负责定期审查本办法的设计与执行,及时发现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告;负责检查相关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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