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 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王宁,男,196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行政法专业律师、保险金融专业律师,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1986 年通过全国律师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现合肥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五届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五届、第六届安徽省律师
协会理事。2012 年至 2019 年担任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09 年 12 至今担
任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2016 年 4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
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 5 次,第
八届董事会召集股东会 3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专门会议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的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次数
王宁 5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促进
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议案》;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议、
年报编制监督、公司 2025 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议、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对
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参与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独立 履职 亲自 履职期 履职期 履职期
董事 期应 出席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参加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王宁 1 1 0 0 8 8 0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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