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模荣、王宁、沈泽江,董事张小旗 4 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杨模荣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共召开 8 次会议:
1.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就业
绩预告事项进行讨论。
2.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就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财务报表的汇报。
3.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听取了以下汇报:
(1)《会计事务所与治理层沟通函》
(2)《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汇报》
(3)《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4)《2024 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4.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部控制建设基本制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2025 年一季度报告》
其中,同意《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内部控制建设基本制度>的议案》《2025 年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同意
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6.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听取
了《四创电子“两金”情况汇报》和《研发项目管理情况汇报》。
7.202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同意
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会议,与会
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就《会计事务所与治理层沟通函》展开了讨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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