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贵绳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 号《关于核准贵州钢
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720,000 股,发行价 5.70 元/股,共募集
资金 460,104,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14,523,84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6,682,723.13 元(包含利息收
入)。2024 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13.7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钢绳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甲方)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等五家银行(乙方)分别签署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 2403021229200012497 4,525,315.8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 132025729937 1,695,792.72
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 2194010001201100058209 76,423.7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 523060200018170762331 30,283,895.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755915942410308 101,295.15
合计 36,682,723.1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工作的意见》遵府发[2008]37 号文件要求,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正式启动了异地整体搬迁项目(以下简称新区搬迁)。
公司所处西部贵州遵义,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铁路是公司产品及所需原料运输的主要途径。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包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形成 55 万吨产能,产品及原料进出量将在 100 万吨以上。
公司积极与遵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希望能尽快完成异地整体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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