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2024年2月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由陈均平女士、李凤明先生和伏军先生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陈均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前述委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5年1月10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一是审议通过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二是审阅通过了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项目安排意见。
(二)2025年1月17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一是审核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前的公司会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二是听取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三)2025年2月25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北京开滦宾馆召开了
第三次会议。一是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关于2024年度经营状况汇报;二是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展汇报。
(四)2025年3月14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一是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总体上比较客观,符合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是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三是审议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24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四是听取了注册会计师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五是对注册会计师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审议,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一致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总结报告客观、全面;在审计履职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六是听取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七是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八是听取并通过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九是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允,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4月11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5年8月14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一是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半年度财
务报告,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是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修订工作细则后,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同时能够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有效运作提供指导和参考,一致同意修改该细则;三是审议公司修订的4项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四是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方案能够发挥内部控制评价的自我监督功能,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同意按照该方案实施内控评价工作。
(七)2025年10月16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七次会议。一是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审核通过了《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修订稿,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反舞弊监督指导职能并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原文件牵头部门、举报信箱、电话等进行了修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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