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喜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中喜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喜事务所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截止 2025 年末,中喜
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31 名、从业人员总数1,39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24 名。2025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42 家,2025 年度实现收入总额44,911.66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8,384.97 万元(未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 15,577.80 万元(未经审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会文,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
工作15年,2024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海伏,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
审计工作 18 年,2010 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杜丽艳,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
审计工作 23 年,2002 年 12 月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数量 8 家,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会文、质量复核人员杜丽艳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海伏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2024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
(三)独立性
中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会文、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海伏及质量复核人员杜丽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中喜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喜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喜事务所制定了《业务分类管理办法》、《项目质量复核办法》、《项目合伙人
复核办法》等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业务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及责任。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喜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质量控制部复核。
项目经理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项目合伙人除对项目经理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详细复核外,对其他重要会计账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进行复核。最后由质量控制部进行独立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与内设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中喜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或技术标准部门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解决分歧,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喜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
成中喜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中喜事务所能够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成本核算、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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