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叶荧志,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自2019年9月起任红外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2月起任奔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9月起任特斯联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北京镁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2020年2月任柏宁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南国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投资官、持牌负责人,2020年2月至2024年2月任黄国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柏宁顿资本有限公司,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界定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
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董事、持牌负责人。曾任渣打银行香港分行信贷及市务部客户经理,奥地利银行香港分行企业银行部经理,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副总裁,嘉华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恒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美国培基证券有限公司(现富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美林(亚太)有限公司全球私人客户部投资总监,建勤亚洲有限公司(现金泉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投资银行业务主管,东方银座控股有限公司(现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96)董事、总裁,资本触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持牌负责人,恒星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界定之第9类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董事、持牌负责人。本人分别于1987年5月、1993年5月及1996年7月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会计专业深造文凭。本人为澳大利亚执业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PA(Australia))及香港注册会计师(CPA),拥有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专业资格。
经自查,本人具备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14次董事会;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5次,其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3次、风险管理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5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召开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
师的见面会3次。本人参加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议案 汇报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表决
次数 数量 数量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董事会 14 62 11 14 0 0 同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7 6 6 0 0 同意
提名委员会 5 6 0 5 0 0 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2 0 0 同意
会计师见面会 3 0 3 3 0 0 不涉及
股东会 3 18 0 3 0 0 不涉及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沟通,就各项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审慎论证,重点对公司与股东、董监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在各次会议上积极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慎重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要议案沟通会、经营分析会、专题调研,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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