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毕马威)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毕马威在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中,保持了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表现了优秀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审阅和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公司与毕马威签署的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协议,毕马威香港对公司2025年半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国际审阅业务准则第2410号-独立审计师执行的中期财务信息 审阅》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阅程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毕马威华 振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 号一财务报表审阅》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阅程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 告;毕马威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分别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及《国际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5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 程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毕马威还按照审计相关专业服务
协议的约定执行了为满足各类监管要求和国资委要求的专项报告服务。
毕马威已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提供了审计、审阅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并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独立性与职业道德
毕马威制定了独立性和职业道德相关的内部规章制度,在事务所及项目管理层面采取了控制措施,以确保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计项目团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与沟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构成独立性冲突的事项。
3.人员配置
毕马威为公司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配备了专职项目团队,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及项目主要成员具备相应的证券行业审计经验和专业技能,团队整体保持了必要的人员稳定性。同时,项目团队配备了信息系统、信用风险、估值复核、税务合规等多领域专家团队,为审计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4.项目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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