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7:27:00 股吧网页版
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公司代码:601000 公司简称: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陈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耿威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8,358,912.6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9,006,771.0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58,900,677.10元,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1,430,106,093.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854,241,102.68元,扣除2025年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1,185,185,722.80元,唐山港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清算减少未分配利润5,739,614.97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093,421,858.85元。
2025年,公司实施精准营销,优化生产组织,深化改革创新,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公司资本性支出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积极遵循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925,928,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即每股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85,185,722.8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对策及其他披露事项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58

第八节 财务报告......5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