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2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评估并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
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沟通协调重点关注事项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
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同时,在执行审计过程中,立信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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