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7 18:15:23 股吧网页版
柳钢股份:柳钢股份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

会议由独立董事池昭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意见:我们已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与审慎论证,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经审议,我们一致认可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意见:我们已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与审慎论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意见:我们已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与审慎论证,本次交易方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意见:我们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权保持稳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本次交易相关论证依据充分、结论合理,符合监管规则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预案及摘要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信息披露充分,符合监管披露规定。预案已清晰说明当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将按规定编制并提交重组报告书(草案),程序安排合规、信息披露连贯。经审慎核查,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意见:本次拟签署的协议为本次交易的核心法律文件,条款完整、权责清晰。协议约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交易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以本次交易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监管机构注册为生效前提,程序合规、风险可控。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意见: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完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公司财务报告合规,董监高无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情形,满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有利于改善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标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且与主业具备协同效应,不新增不利同业竞争与显失公平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合规依据充分、论证严谨,不存在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