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1956 证券简称:汇森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青岛汇森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青岛汇森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9)第000428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1、应收款项逾期
如财务报表十二、1所述,公司于2016年8月5日解除了与青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德庆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终止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收购股权一事,并约定已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1,600万元归还本公司,于2016年10月4日前收回。由于福建德庆投资有限公司和青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方面还款手续复杂、程序时间较长等原因,还款期限多次展期,公司至今仍未收到上述款项。
如财务报表十二、2所述,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签署《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提前垫付给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4套25吨燃气锅炉货款共计1,000.00
公告编号:2019-010
万元,由于对方单位未能如期开展,2018年公司终止了该合作项目。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
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汇森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汇森能源2018年度发生净亏损5,676,307.08元,经营活动产出现金流量净流出2,792,439.33元,2018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912,143.66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汇森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8年年报审计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
公告编号:2019-010
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汇森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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