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須 予 披 露 交 易 公 告
完 成 標 的 資 產 競 拍
茲提述重慶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日期為2025年3月27日的公告(「該
公 告」),有 關 公 司 擬 參 與 競 拍 標 的 資 產。除 另 有 界 定 者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應 與 該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相 同 涵 義。
公 司 謹 此 宣 佈,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 上 述 競 拍 流 程 已 完 成,公 司 與 重 鋼
集 團 於2025年6月16日 簽 署《資 產 轉 讓 合 同 》(「轉 讓 合 同」),以 人 民 幣
1,080,659,977.20元(含 稅)(「成 交 價 格」)購 買 標 的 資 產。
由 於 適 用 百 分 比 率(定 義 見《上 市 規 則》)超 過5%但 低 於25%,轉 讓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交 易 構 成 公 司 之 一 項 須 予 披 露 交 易,須 遵 守《上 市 規 則》第
14章 項 下 之 申 報 及 公 告 規 定,但 獲 豁 免 遵 守《上 市 規 則》第14章 項 下 之
股 東 批 准 規 定。
茲提述公司日期為2025年3月27日的該公告,有關公司擬參與競拍標的資產。
除 另 有 界 定 者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應 與 該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相 同 涵 義。
公 司 謹 此 宣 佈,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 上 述 競 拍 流 程 已 完 成,公 司 與 重 鋼 集 團
於2025年6月16日 簽 署 轉 讓 合 同,以 人 民 幣1,080,659,977.20元(含 稅)購 買
標 的 資 產。
轉 讓 合 同
轉 讓 合 同 主 要 內 容 如 下:
日 期 2025年6月16日
訂 約 方 賣 方:重 鋼 集 團
買 方:公 司
標 的 資 產 煉 鋼 二 系 列 和 軋 鋼4100mm寬 厚 板、2700mm板 材、
線 材、棒 材、型 材 產 線 等 資 產
標 的 資 產 狀 況 重 鋼 集 團 保 證 標 的 資 產 產 權 權 屬 真 實、清 晰、合
法,無任何權利轉移受限制情況,未設定抵押權。
成 交 價 格 人 民 幣1,080,659,977.20元(含 稅)
付 款 方 式 轉讓合同生效及收到重鋼集團開具的有效發票後,
公 司 支 付 交 易 價 款 的30%(含 交 易 保 證 金)及 重 慶
聯 合 產 權 交 易 所 交 易 服 務 費,其 餘 款 項 按 如 下 分
期 方 式 在 一 年 期 內 完 成 支 付,同 時 按 照 同 期 銀 行
貸 款 利 率 計 算 分 期 付 款 期 間 的 利 息,利 隨 本 清。
(1) 第一期:2025年12月31日前,公司以不低於(含)
人民幣1億元的金額支付交易價款及相應利息;
(2) 第 二 期:轉 讓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至 一 年 期 滿 之
前,公司支付剩餘所有交易價款及相應利息。
過 渡 期 安 排 自 轉 讓 合 同 簽 訂 之 日 起 至 資 產 交 割 完 成 之 日 止
為 過 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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