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2025 年度,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审慎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郭杰斌(主席)、
周平、盛学军、唐萍(女)4 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席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2025 年 11 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
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增加全面风险管控职能。
二、报告期内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对定期报告、
聘任及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等 15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听取审计结果等 2 项报告,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27 日,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2024 年度审计结果及相关事项沟通报告,并就 2024 年度审计概况、审计结果、重点审计领域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会议还听取了公司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预算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25 年 5 月 26 日,委员会审议通过召开第七次会议。与会委员
就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其 2024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一致同意《关于续聘 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25 年 6 月 30 日,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与会委员对《关于
2025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27 日,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30 日,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就公司第三季度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性,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经验、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一致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请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25 日,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
风险管理 2025 年三季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度,委员会持续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对年度整合审计计划、整合审计重点、初审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及时掌握并督促审计工作进度,详细了解公司管理层的应对措施,了解审计机构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推进。
2025 年 3 月 27 日,委员会听取安永华明审计工作总结,认为安
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委员会出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 年 5 月 26 日,委员会审议通过续
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10 月 17 日,委员会与安永华明拟离任事项进行事前沟
通交流,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临近审计年限上限即将离任,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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