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盛学军)
本人盛学军,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盛学军,1969 年 8 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西南政法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 27 日
获选连任,并兼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且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本人已按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董事会会议 13 0 13
提名委员会会议 0 0 0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 7 0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0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0 4
股东会会议 3 / 2
1.出席董事会情况。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听取报
告 3 项,审议议案 59 项,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对董事会报告事项未提出异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拟审议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对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会后,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计划落实、与关联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管控、授信额度使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董事会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确保决议执行和落实到位。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合理策划和组织委员会各项工作。2025 年因无相关提名事项,公司未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的专业结构和履职表现,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提出优化建议。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应出席的 7 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沟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总结及审计工作计划等 2 项报告,对公司定期报告、计提减值准备、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风险管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等 15 项议案认真审查并客观专业地提出意见,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风险管控体系运行情况。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应出席的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重点审核了董监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经营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董监高薪酬方案等 3 项议案,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 年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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