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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0:02:44 股吧网页版
重庆钢铁:会计师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Ernst&YoungHuaMingLLP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Tel 电话:+861058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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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审计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公司”或“发行人”)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和 2025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

编号为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32805_D01 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32805_D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和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 2023 年度和 2024 年
度的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
9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对贵所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的相
关问题,我们阅读了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在逐项做
出说明,具体如下:

问题 1-1.关于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价格为 1.32 元/股,发行对象为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控制的公司华宝投资。

请发行人说明:

(1)结合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与公司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股价变动趋势的比较情况等,说明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2)以华宝投资作为本次认购对象的背景及原因,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及可行性、合规性;(3)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宝投资及中国宝武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4)结合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2)(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4)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结合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发行人回复]

综合考虑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情况,公司模拟测算了未来三年资金缺口情况,预计未来三年总体资金缺口为 293,358.11 万元,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货币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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