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7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839931 证券简称:国润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开市起暂停转让。现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20日,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并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重大 公告编号:2017-035
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开市起暂停转让。预计公司股票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8年01月22日(星期一)。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及有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2017年11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阶段继续按原有方案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2017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张海波、罗丽平和薛雄师为关联董事,并主动申请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进行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告编号:2017-035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将于2017年12月4日在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履行决策程序。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之处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七、备查文件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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