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港口行业特点和自身
发展实际,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发布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 2025 年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港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5 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聚合力、强管理、抓项目、防风险,稳住了公司经营发展的基本盘,全年累计完成吞吐量 8422.67 万吨,超年度计划
122.67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25.71 亿元,比年度计划少完成 0.59 亿元,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 亿元,超年度计划 0.36 亿元,总体经营情况相对稳定。报告期,公司按计划启动旗台作业区 81#82#泊位改扩建项目,将 81 号、
82 号泊位从 10 万吨级改扩建为 20 万吨级,预计 2026 年完成。报告期,按计划
推动铁路线滚装能力提升,墟沟西作业区 12/13 道东端移动卸车作业平台建设项目正式施工,预计 2026 年一季度完成现场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实现铁路东西双向卸车,卸车效率将显著提高,为后续滚装业务发展提供硬件保障与产能支撑。
持续改善堆场条件,完成马腰作业区 305 场、墟沟东作业区 595/596 场地等超 5
万㎡的改造施工工作,并交付生产使用,相关场地堆存能力提升 15%。
2025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18%股权
于 6 月 30 日过户至上港集团,上港集团正式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时也标志着连云港港在深度融入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的进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两港合资成立连云港互连滚装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完成组织机构调整,新设立生产业务部门,负责统筹连云港港集装箱航线、市场网格化、海铁联运、海河联运、散改集等业务发展。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港口建设
全面建设绿色低碳港口,做好公司港口设备电动化三年计划工作,2025 年共完成 42 台新能源设备的到货使用工作,显著提升港口绿色作业水平。抢抓国家“两新”“两重”领域扶持政策等机遇,以装卸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为抓手,有效节约成本支出,该项目计划更新升级 83 台老旧搬运设备,现已完成 44 台各类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有序推进资产管理,按期完成已服役 30 年的“紫玉兰”客滚船报废处置程序,高效实现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有效提升设备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设备全生命周期系统,完成东方公司 3 个作业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部署工作。持续推进散货智慧库场建设、全面预算系统升级改造、变电所智能管控应用等项目工作。
墟沟东作业区南场防风抑尘网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有效消减作业现场及港区周边区域的粉尘扩散量,为打造绿色智慧港口增添助力。
三、强化治理,规范化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水平。
(一)强化管控,规范有序运作。依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进度,规范推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的运行和重大事项决策,全年累计召开董事会 9 次、监事会 3 次、股东会 4 次,各项决议均有效执行。
(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对公司章程、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行为。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严控合规风险
公司根据监管机构、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要求及相应培训内容,积极协调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管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强化规范治理理念的宣贯,全面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2025 年,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管 20 余人次参加了上交所合规履职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以及江苏上市公司协会董
事和高管培训;同时,组织相关部门 10 余人次参加了年度报告编制、并购重组、舆情管理、市值管理等多项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董事和高管规范履职水平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合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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