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6 10:44:21 股吧网页版
南京银行获股东25年坚定增持:南京高科持股比例回升至9%
来源:财中社


K图 601009_0

  8月4日,南京银行(601009)发布公告,披露其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高科”)近期的股份变动情况。

  公告显示,南京高科于2025年7月24日至8月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南京银行股份750.8万股。此次增持前,南京高科持有南京银行11.0563亿股,持股比例为8.94%;增持后,持股数量增至11.1314亿股,持股比例升至9%,触及1%整数倍刻度。

  25年坚定持有

  南京银行各类股东的持股选择,清晰折射出对这家城商行发展前景的不同判断。

  25年来,作为最坚定的长期持有者之一,南京高科与南京银行的股权纽带持续深化,从早期战略入局到长期增持坚守,贯穿南京银行发展历程。

  时间回溯至2000年,南京高科以2.03亿元自有资金参与南京银行首次增资扩股,获配20%股权(约2.05亿股),成为仅次于南京财政局的第二大股东;2001年追加投资233万元受让220万股,累计持股达2.052亿股,奠定长期合作基础。

  2019年,南京银行定增预案遇挫后,南京高科转向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耗资1.2亿元增持1520万股,并计划斥资不超8亿元继续增持,以“曲线参与”方式彰显信心。

  2021年,其进一步斥资10亿元认购南京银行A股可转债,2022年5月通过转股增持2880万股,持股比例升至9.99%,逼近10%。

  2024年前三季度,南京高科持续通过可转债转股增持1327万股,持股比例9.98%(含优先股),与江苏交控等国资股东共同支撑银行资本补充。

  2025年7月,因南京银行“南银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扩容,南京高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8.94%;随即于7月24日至8月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增持750.77万股(耗资约5770万元),将持股比例回升至9%,并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近年来,地方国资阵营同样在密集增持南京银行。江苏交控及其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通过可转债转股合计增持约3883万股,持股比例升至14.96%;东部机场集团作为新进股东,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累计增持至1.56%;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旗下紫金信托也同期增持7713万股。

  外资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操作则呈现阶段性调整特征。作为第一大股东,其2024年两度增持,合计将持股比例从17.04%提升至18.04%,明确基于对发展前景的信心。

  规模扩张与回报升级并行

  南京银行股东阵营的持续增持动作,背后折射出其在规模扩张与盈利韧性上的突出表现。

  回溯过去十年的发展轨迹,南京银行在资产规模跃升、营收利润增长上展现出的强劲势头。伴随业绩稳步提升,其股东回报能力也在逐年增强。

  2015年至2016年,该行总资产规模突破万亿元,从8050.2亿元跃升至10639亿元,两年近乎翻倍,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达42.8%、16.6%,归母净利润同步以24.8%、18.1%的增速攀升,展现高速扩张期的强劲动能。2017年虽受外部环境冲击,营业收入同比微降6.7%,但归母净利润仍保持17%增长,通过成本管控与资产质量优化彰显抗周期韧性;2018年至2019年,营收增速逐步回升至10.3%、18.4%。

  进入2020年,资产扩张再度加速,总资产从15170.8亿元增至2025年一季度末的27652.4亿元,期间2021年归母净利润增速达21%创阶段新高,2023年虽遇低基数与宏观承压,仍凭借核心业务支撑,于2024年重拾9.1%增速,2025年一季度保持7.1%增速。

  在股东回报能力方面,在2015-2024年间,该行股息率呈现出稳步提高的态势。

  数据显示,2015年南京银行股息率为7.71%,2016年降至2.23%,不过随后开始逐步回升。2017-2019年,股息率分别为2.95%、3.36%、3.36%,保持着稳中有升的趋势。

  进入2020年后,提升趋势更为明显。2020-2024年股息率依次为3.36%、3.95%、4.57%、4.60%、4.67%,呈现出持续向上的良好发展态势。

  股息率的稳步提高,一方面反映出南京银行在经营上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有足够的盈利来回报股东;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该行对股东权益的重视,有助于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增强市场对其信心。

  股价表现上,南京银行当前处于历史高位。截至8月5日收盘,其股价报11.96元/股,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87%,年内涨幅达14.45%。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