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21:26:10 股吧网页版
文峰股份陷入叠加“风暴”:副总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质押率逼近八成
来源:华夏时报网


K图 601010_0

  危机未解,新忧又生。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峰股份”)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启东市监察委员会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公司副总经理秦国芬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六天后,该公司再发公告,披露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质押1080万股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其持股比例已达79.86%。

  针对有关问题,《华夏时报》记者11月27日向文峰股份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股东新增质押

  文峰股份11月26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

  公告显示,文峰集团此次质押其持有的1080万股公司股份,质权人为杭州宝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17日。此次质押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质押后,文峰集团的股份质押情况进一步攀升。截至公告披露日,文峰集团持有文峰股份444,724,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7%。其累计质押公司A股股份数量已达到355,148,943股,占其持股比例的79.86%,占公司总股本的19.22%。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披露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文峰集团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9,100,94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4.5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90%,对应融资余额1.51亿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2,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8%,对应融资余额1000万元。

  对于此次质押可能产生的影响,文峰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融资能力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也提示了相关风险,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等在内的应对措施。

  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认为,高质押率的风险主要有三点。一是控制权变动风险,若股价持续下跌触发平仓,控股股东可能被迫补仓或丧失控制权,从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二是股价波动风险,市场对高质押率很敏感,易引发抛售,从而可能形成“股价下跌-平仓-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三是资金链压力,质押比例超80%通常反映股东资金已很紧张,可能会通过短期行为缓解债务压力。

  高管“落马”

  11月21日,文峰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启东市监察委员会《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公司副总经理秦国芬女士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公告称,本次立案调查系针对秦国芬女士的个人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秦国芬在文峰股份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去年税前报酬高达102.9万元。

  根据公告,秦国芬在2023年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

  资料显示,秦国芬1973年3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江苏省劳动模范。

  秦国芬曾任盐城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南通文峰商贸采购批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泰兴文峰大世界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通州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通州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海门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总经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总经理。现任文峰股份副总经理,兼任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总经理。

  业绩下滑

  在秦国芬被调查之际,文峰股份的业绩正面临大幅下滑。

  文峰股份主营业务为百货、超市、电器以及购物中心的连锁经营,主要经营区域为江苏省南通市和上海市。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1.87亿元,同比下滑14.58%;归母净利润为1699.42万元,同比下降75.5%;基本每股收益0.0095元,同比减少75.26%。

  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3.3亿元,同比下降15.2%;归母净利润-2053.36万元,同比下降571.01%。

  文峰股份百货、超市、电器三种业态的经营模式为经销和联销,购物中心业态主要以租赁模式经营。

  经销是指零售商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由零售商进行销售后取得商品销售收入的一种经营模式。在经销模式下,零售商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商品进销差价和各种返利收入。

  联销是一种零售商与供应商合作经营的方式,即供应商提供约定品牌商品在零售商门店指定区域设立专柜,由零售商与供应商共同负责销售,在实现销售后零售商从销售收入中按约定的比率进行扣点或按照一定利润保底分成的一种经营模式。

  2025年上半年,联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不含税)占百货业态销售收入的90.26%,联销的商品主要为服饰、鞋帽、黄金珠宝等。联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76.17%。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