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913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出具了《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8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公司”或“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问题二、问题三(1)涉及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我们阅读了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就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二:关于供应商和预付款项。近三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
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95%、32.89%、40.87%,前五
名供应商主体变化较大。同期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0.25 亿元、
1.16亿元、0.96亿元,预付款项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4%、7.07%、14.4%,逐年升高。其中:(1)对黑龙江汇煜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汇煜公司)2023 年期末预付余额 0.49 亿元,2024年中报尚有余额 0.40 亿元。汇煜公司原名鸡西大汉煤炭销售有限公
司,为公司供应商,现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
司 45%股权,实际控制人于明涛曾与焦贵金、焦贵彬、焦贵明、焦
贵波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七台河润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对七台河
市华宇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宇公司)2023、2024 年分别有
预付款项余额 0.16 亿元、0.33 亿元。华宇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均
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1.85 亿、1.67 亿、1.64 亿元;
2022、2023 年公司对华宇公司均有应收账款余额 0.15 亿元。
请公司:(1)补充列示最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变动原因、合同约定
结算方式、期末结算余额等,并说明与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历史,采购金额与供应商经营规模是否匹配,
是否存在期后退款等情况;(2)除问题(1)已披露信息外,补充披露公司最近三年与汇煜公司、华宇公司发生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或销售商品名称、定价、交易金额、合同约定付款
和货物交付安排、实际商品入库时间和资金支付时间、是否存在退款
等;(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华宇公司同时为公司客户、供应商的合理性;结合公司流动性风险,说明预付款和采购规模及其变化趋势是
否匹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请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列示最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变动原因、合同约定结算
方式、期末结算余额等,并说明与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历史,采购金额与供应商经营规模是否匹配,是
否存在期后退款等情况。
2022 年供应商采购前五名
单位:万元、万吨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变动原因 合同约定结 期末余额 关联关 合作历史 期后退款
算方式 系
黑龙江龙煤矿
煤炭生产洗选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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