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三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王雪莲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号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
1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4.5 治理层的沟通函的相关事宜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4.14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告的事宜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事宜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事宜
4、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事宜
5、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事宜
6、公司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事宜
7、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事宜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事宜
3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5.8.20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宜
4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5.10.2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5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5.10.29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沟通的事宜。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开展了全面细致的核查工作,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予以充分认可。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并深入研讨了该所提出的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方法等核心事项,同时对其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了全程监督与客观评估。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与督促职责,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与落地执行。报告期内,委员会督促公司深化内控管理理念,结合生产经营与管理流程实
际,持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优化内控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保障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 年,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与管理层开展沟通,针对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提出专业性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经核查,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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